梦是一种语言,是无意识语言,是自己说给自己的话,而且是最重要的话。埃里希.弗洛姆(Erich Fromm)说:无论人们相信梦是非肉体的灵魂的真实体验,还是相信梦是被上帝或恶魔所激发;无论人们在梦中看到了非理性激情的表达还是相反,看到了我们的最高或最富有道德的能力,有一点则是不会引起争议的:即所有的梦都是有意义的和重要的。
一般来说,梦不会拿一些无关紧要的话来说,它或者与梦者生命历程中某个重要的“情结”有关,或者与当下生活境遇中接受的某些重要的刺激以及被压抑的情绪有关。前者是“情结主导型”,表现为反复做同样主题的梦或类似的梦,后者是“刺激主导型”,表现为做一些似乎和近期发生的事情密切相关的梦。
心理学实验研究表明,梦与脑波活动关系密切。在脑电图上,大脑可产生四类脑电波。当您在紧张或躁狂状态下,大脑产生的是β波(范围14HZ以上);当您的身体放松,大脑比较活跃,灵感不断的时候,就导出了α波(范围8-13HZ);当您感到睡意朦胧时,极易受催眠暗示,脑电波就变成θ波(范围4-8HZ);进入深睡时,变成δ波(范围0.5-3HZ)。大脑在哪个波段人在做梦呢?一般认为,梦产生于θ波和δ波之间,大概相当于半梦半醒的浅睡眠状态。就时间而言,大多数的梦都产生于临晨的浅睡眠期间,而在深睡眠状态,或者认为没有做梦,或者认为即使在做梦,梦者往往也无法记忆。
人在每天会做四到六个梦左右,只是有些记得,有些会忘掉。无法觉察的梦当然无法分析,但即使能够觉察的梦,仍然存在着不可抗拒的遗忘,留下的是一些片段。不过这没有关系,可能因为眼下我们没有更多的精力用于内省,所以不做梦,或者会不自觉地遗忘;也可能因为,梦的表达有一个“从模糊到清晰”的演变过程,所以暂时记不得自己做梦。你只要需要相信,重要的梦,一定会出现在你的意识中并被你记住的。
因为梦是自己说给自己的话,而不是为了体验释梦的乐趣才编造的话语。所以,一个人对待梦的态度,也从一个侧面反映了自己对待自己心灵的态度。那些过分“外在化”的人是不关心自己的梦的,即使做梦也记不住,就像他们从不关注自己的情绪、情感和躯体感受一样,这是缺乏内省的结果。在他们看来,生活的外在现实或实际困惑更为急切和重要。另一些人常常报告说自己根本就没有做梦。这种情况,可能说明你眼下倘没有什么心理冲突,或者反之,说明你压抑得太深,以至于无意识的话语无法通过“阀限”而进入意识。这种看法在一些神经症患者身上得到印证。譬如,大多数强迫症患者,除了一些梦境般的离奇症状之外,几乎没有梦可以报告。因此,不能简单地以“做梦”与“不做梦”来判断一个人的心理健康状态。
那么,梦的本质是什么呢?或者说,人们为什么要做梦呢?
弗洛依德是精神分析心理治疗体系的奠基者,也是科学释梦的第一人。他在《梦的解析》中固执的认为,所有的梦都是被压抑的愿望的达成,是一个人在清醒的意识状态下不能实现的本能愿望的“退行性”满足,是非理性的欲念(性驱力)的表达。用“愿望满足”去解释梦是弗洛伊德释梦理论的一大特色。譬如“猪八戒做梦娶媳妇”,因为他要持戒,随师父西天取经,不可能回高老庄见媳妇,也不能够亲近l别的女色,所以猪八戒只有借梦来实现一下自己的愿望——梦到自己回高老庄了,娶媳妇了。不可否认,日常生活中的许多梦都是这个道理。
到了弗洛姆那里,弗洛伊德的这个表述虽然并没有被他否定,但是弗洛姆认为,并非所有的梦都可以用“愿望达成”来解释,也不能用“性驱力”来解释所有的梦思。弗洛姆认为,梦是来自无意识的智慧,是对混乱不堪的意识的“理性评估”。他说:“在梦中,(虽然)我们不太理性也不太庄重,但是,我们在熟睡时较之清醒时而言,却更为理智、聪明,更富于判断力。”这是弗洛姆对弗洛伊德梦理论的重要补充。实际上,我们的一些带有“叙事”性质的梦,就是在对自己的人生历程进行理性评估,以便能够提示出一些有用的信息,启示当下及未来的生活。
即使是一些令人恐惧不安的梦,我们仍然可以理解为是我们的无意识对意识的强烈警示,以此提醒生活中某个可能遭遇的困境。
一位做家具经营的商人,在他刚刚准备和别人签约合建一个家具生产基地的时候,突然做了一个梦:“我发现自己掉到一个荷花池里了,淤泥很深,好不容易才爬出来,却发现自己被困在一个没有出口的破败不堪的工厂车间里……”。经过他与投资顾问的沟通,梦者确认,自己准备签约的项目是一个非理性的选择,于是放弃投资。
关于梦的本质,我不认为“愿望的满足”是做梦的唯一动机。第一,梦是来自无意识的智慧,是梦者被压抑的内心冲突(在意识层面)的“补偿性表达”,可能含有包括“愿望满足”和“理性评估”在内的多重精神功能,并具有“退行性”的特征。第二,相对于清醒的意识而言,梦更理性、清晰、精确并富有逻辑。第一句话的关键词组有三个:“内心冲突”、“补偿性”、“退行性”。第二句话是说,作为无意识语言,梦的话语比意识更具理性与逻辑,这个问题我会在以后的讨论中逐渐阐明。
我们可以把人的心灵简单地划分为“意识”和“潜意识”(潜意识又可进一步分为“下意识”和“无意识”)两个层面。在意识与潜意识的界面,存在着各种各样的心理矛盾与冲突。白天我们在清醒的意识控制下,这些矛盾冲突不能够突破阀限而进入意识,只能处在下意识或无意识状态。到了晚上,才有机会偷偷地溜进意识。也就是说,没有被压抑的欲念或者内心没有矛盾冲突,也就没有梦。
约翰.赫尔巴特(Johann Friedrich Herbart)说得好:“阀限是一个界面,在这个界面,大量的知觉和表征不停地相互斗争,较强的表征将较弱的表征压抑到阀限之下,被压抑的表征也试图重新浮现出来,因此,它们常常和其他的表征联合一起。阀限之下的表征组成合唱队,为意识舞台上的戏剧提供伴奏。”这个合唱队什么时候能够上台表演?当然是睡眠的时候,因为这时来自意识的压抑力量最弱。
有一个大四的女生,梦见自己和两个小时候的玩伴在阳台上游玩,其中一个从楼上摔下去了。梦中的这两个玩伴,其中一个图像很清晰,称为朋友A;另一个影像模糊,但感觉也是朋友,称为朋友B。
她说:“我梦到和朋友B坐在朋友A家阳台的栏杆上,双脚垂掉在空中。阳台很长很大,栏杆上是空的。我们面向房子外。这时B说:‘看我给你表演特技!’说着,她用手抓着栏杆,身体向前仰,就一下子从楼上摔下去了。我马上跳下来对朋友A说‘快给她妈妈打电话’……然后我就看到朋友B背向天空摔在地上,头部有血……我和B的妈妈在医院照顾她,她脑袋受了伤,但感觉不是太严重。但奇怪的是没有出现朋友A。”
报告了梦境,我让她继续联想。于是,梦者联想到“朋友B”是她儿时的一个好朋友,但后来还在小学四、五年级的时候,这个朋友不幸溺水而死。梦者一直觉得自己对B的死负有一点点责任,因为她曾带B到那个出事的河边玩过,尽管后来的“溺水而亡”与她没有直接关系。
我们需要思考,这个梦反映了梦者怎样的内心矛盾冲突?
每个人都存在心理或情感上的分裂与矛盾,这种分裂有时候被称之为“两价人格”或“多重人格”。譬如,尽管你表面上看可能是个“乖乖女”,但内心未必如此,说不定还十分玩逆呢!从精神分析的角度说,总有一种人格是存在于意识中并被我们的道德观、价值观或社会评价所接受的。而相对应的另一种人格,则因不能为自己的道德观、价值观或社会评价所接受,被压抑到了无意识中。在这个梦中,那个被自己的意识所接受的自我就是“朋友A”,梦中显得清晰;另一个不被自己意识所接受的自我,则是“朋友B”,显得模糊。所以,梦中演绎的是梦者的“两个矛盾的自我”之间的冲突。
这个B是一个怎样的女孩呢?在梦中,梦者对她做了极其生动的描述:坐在自家(即A家,因为A和B都是梦者自己)阳台的栏杆上…双脚垂掉在空中…面向房子外…表演特技…等等。通过这一系列图像,勾勒出一个“不安份”的自我:一个试图“脱离家庭的控制而面向外部世界、追求刺激与风险”的我。这就是“坐在阳台边沿,面向房子外”的意义。其中,“玩特技”、“用手抓着栏杆,身体向前仰”这是一个试图脱离家庭控制与保护的姿势,是一个费力的自我努力过程,隐含了梦者“凭自己的能力而脱离家庭”的冲动。大四的学生有这个想法其实也是常见的。难怪有不少父母在责备不听话的孩子时说:“哼!你大了,长本事了,翅膀硬了,父母的话也可以不听了?”
当然,朋友B过分相信自己的能力,高估自己的能力,执意要离开自己的父母的保护(栏杆的作用就是护佑),当然难免会摔“人生的跟头”哦!这就是我们常说的“不听老人言,吃亏在眼前”啊!梦中B“头部受伤”暗指思想上受到打击。这就是梦者对自己这一段生活的阐述,几近写实。
那么,朋友A又是一个怎样的人呢?梦中并没有交代,只是通过最后的那个场景来表达A与B的对立。这个图像就是,当B被送到医院后,没有出现A的影子。或许,梦者想通过这个图像来隐晦地表明自己“不赞成自己的那些不安份行为”的态度。
也许你不理解,那个B不是已经在小时候就溺水而死么?梦者为什么要用她来“替代”不安份的自我呢?道理很简单,梦中的“死亡”常常针对关系而言,代表“彻底离开”或者“永久性的分离”。特别是“溺水而死”,这种死亡的方式,与压抑、令人窒息的家庭情感和亲子关系氛围具有意义上的一致性。和自己的父母分离,反抗父母的控制,去追求自由而刺激的生活,是梦者“不安分”的个性要求,这种个性的形成可能与她小学阶段所经历的家庭教育环境有关。这就是梦者要使用小学同学“朋友B”这个素材的原因。
梦者通过梦,清晰地展现了自己内心的“乖乖女”与“不安分的自我”之间的矛盾,并用“从楼上摔下去”以及“脑袋受伤”完成了对自己冒险举动的一次否定。如果我们用生动的语言说出这种自我否定的话,可以是这么一段:“……你看你,自以为本事大吧,不听话了吧,想离家了吧。结果呢?还是不行!我看你呀,肯定是思想上出了毛病!”梦,就这么有趣并贴近生活。
在涉及梦的属性的诸多概念中,梦的“退行性”是一个相对复杂的概念。这个概念是指,梦者在梦中实现愿望和解决冲突的方式是虚幻的而非现实的,是幼稚而非理性的,是回避内隐的而非直面外显的,具有儿童式或早年生活印记的特征。就上面我们分析的这个梦而言,我们假设,如果梦者能够就父母对她成长构成的限制与控制做出理性的应对,如果梦者能够在自己的父母面前坦陈自己的不足与表达对父母的尊重,就不会用这样的方式完成对自己的否定与惩罚了。
相对于梦的“退行性”而言,梦的“补偿性”则是一个容易理解的概念。它表现为,当一个人有了不能实现的愿望,或者面临一个无法解决的内心冲突,或者看不清自己的真实面目时,梦会帮助你想出一个办法来解决这些难题:梦,或者以虚幻的方式实现一个愿望,或者帮助你解除相持不下的自我对立局面,或者总结一下你的人生历程或关系发展状况,并提示出一些重要问题。
补偿性对于我们生命来说是很重要的要素,不论是生活现状的需要(譬如人对金钱的需要),还是人格成长的需要(譬如对关爱、安全、性满足的需要),这些需要只要被我们的意识忽视,便有可能在梦中显现出来。对此,卡尔.荣格(Carl Gustav Jung)认为:“有意识的观点越片面和越偏离生活的最佳状态,做梦的可能性就越大,而这些生动的、内容对比强烈的梦,或者内容对比适当的梦,都是个体心理自我控制的表达。”从这个道理上说,那些常常做“性梦”的人,那些在梦中的“杀人”的人,在清醒时可能恰恰不是现实行为上的“性瘾患者”和“攻击性罪犯”,而是一些因强烈的自我谴责而努力压抑自己的本能冲动的人。
梦是我们创造出来的关于我们自己的有意义的世界。梦的过程是一个自我发现、自我创造的过程,它在表达焦虑、释放压力、刺激成长的同时,具有自我疗愈的作用。正如冯.乌斯拉说:“凡是被称之为梦的梦,只要被梦见了,便是一个世界,不是彼世界中的世界,而是此世界。”不过我们需要牢记,梦之于梦者的全部意义,必须建立在一个基本前提下,那就是对梦的分析。不被自我理解的梦,对当事人来说是也许没有太多价值的。
(南岛/黑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