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格即性格,这是最通俗的理解,人格障碍即性格障碍。从基础心理学视角看,大部分的人格障碍都具备两个重要特征:长期的人际适应困难以及自我同一性遭遇难题。
与创伤后应激障碍或其他类型的神经症不同,几乎所有的人格障碍都与冲击性的创伤无关,而是起源于个体的成长过程中的某种僵化而扭曲的人际互动模式和行为模式,而且这些模式是长期存在的,它构成个体的早期养育环境,作用于未成熟的个体并对其感知、思考、体验与行为方式构成持续的影响,从而造就个体的人格和行为特征。
不过,人格障碍患者赖以生存的养育环境(主要是家庭养育环境)往往能够给个体的内心造成惊人的“和谐一致性”和“恒定的逻辑”。环境中这些所谓“僵化而扭曲”的人格和行为模式,在个体的感知中却是协调一致的必然。譬如,一位偏执型人格障碍患者,幼年曾生活在一个以情绪化、羞辱与人格贬低为主要氛围的家庭里,患者尽管经常遭遇来自父母的忽视、羞辱和贬低,但从家人的一贯态度中,患者并未产生质疑或任何怀疑,而是坚定的认为父母这样对待我是“理所当然”的,尽管患者为此感到羞愧难当。
人格障碍的个体都存在现实意义上的功能损害,这些损害会表现为不同的方面,但有一个共同的东西那就是,他们会体验到自己与环境或他人之间的诸多的矛盾冲突和痛苦。譬如回避型人格障碍的个体,他们非常害羞,对他人的态度特别是拒绝十分敏感,因而会极力避开大部分的社交活动,他们的痛苦在于总在回避一些难以回避的场合与他人。而自恋的个体则会体会到不被人欣赏的愤怒,他们与外部环境格格不入或冲突不断。
人格障碍的诊断与研究比较复杂,面临一些特殊性的问题,因而属于临床误诊较多的精神障碍类别。之所以出现这个问题,主要有三方面的原因:
(1)人格障碍的诊断标准并不像大部分的轴I 疾病那么定义清晰,大部分描述是模糊而多元的,部分原因是临床研究不充分,也因为人格障碍的临床表现(人格特质和行为模式)比较复杂,难以制定简明的诊断标准。
(2)人格障碍的诊断类别之间并非相互排斥,某一个体经常会表现出不止一种人格障碍的行为特征,“共病”是普遍现象而非特例。
(3)不仅某一人格障碍中的人格特征是多维度的,而且与别的人格类型有重叠,譬如全能控制感,不仅反社会人格障碍者有,而且自恋型人格和偏执型人格也有这一人格特征,內摄型抑郁人格者也有这一倾向。而且某一人格特征在程度上也是多水平的,从轻微、严重到病理性程度不等。其中,很多人格特征在正常人身上也十分常见,只是表现得不那么强烈而已。譬如一个人喜欢深究工作或事物的细节并富有责任心,这并不意味着就是强迫性人格障碍,可能仅仅说明他关注细节与态度认真;有人在经济上依赖配偶挣钱,但这并不必然表明就是依附型人格,更不能就此认定为依附型人格障碍。
人格障碍在DSM体系中构成一个独立的分类,即轴II-人格障碍与精神发育迟滞。与其相关的精神发育迟滞,主要讨论始于儿童和青春期的各种精神障碍。
DSM-IV-TR将人格障碍分为三族十类加两个临时分类,共12个小的类别。它们分别是:
A族(3类):偏执型、分裂样和分裂型人格障碍。此族人格障碍的个体显得古怪或怪癖,行为异乎寻常,包括不信任、猜疑和社会隔离等。
B族(4类):表演型、自恋型、反社会型和边缘型人格障碍。此族人格障碍个体大都具有戏剧性、情绪化及反复无常等行为倾向。
C族(3类):回避型、依附型和强迫型人格障碍。与其他两组不同,这类人格障碍总是伴随有焦虑或恐惧。
D临时类别(2类):抑郁型、被动攻击型人格障碍。
为了更好地对比不同人格障碍的特征,临床上可使用“大五人格模型”进行人格测评描述。
大五人格模型简称FMM,全称“人格结构五因素模型”(five-factor model) ,它是20世纪80年代由科斯塔(Costa)和麦克雷提出来的。这一人格结构模型一经问世,便得到了许多研究者的证实、支持和广泛认同,也被众多的心理学家认为是人格描述的最好范型。
人格结构中的五因素后来被称为“大五”,强调该人格模型中每一维度的广泛性。这五个维度因素分别是:神经质(N)、外倾性(E)、经验开放性(O)、随和性(A)、谨慎性(C)。
五种人格特质的具体描述维度是:
(N)神经质(情绪稳定性):焦虑、敌对、压抑、自我意识、冲动、脆弱
(E)外倾性:热情、合群、果断、活跃、冒险、乐观
(O)开放性:想象、审美、情感丰富、活动、思想、价值感
(A)随和性:信任、直率、利他、依从、谦虚、移情
(C)谨慎性:胜任、条理、尽职、成就、自律、谨慎
利用这一模型对个体进行人格评估的方法基于问卷调查。科斯塔(Costa)等人根据对16PF的因素分析和自己的理论构想,编制了《NEO人格量表》(NEO—PI Five-Factor Inventory)。该量表为包括300个项目的五点量表。
通过大五人格测试,得出DSM-IV体系中10类人格障碍患者的具体人格特质,可作为临床评估的参考依据。详见下表:
(南岛/向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