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一个人对某种特定的“事物”或“情境”产生持续而强烈的恐惧,并且这种恐惧远远高于正常水平,或者这种恐惧感与实际可能的危险性不匹配而被放大,则可称之为处于特定对象恐惧状态。显然,特定对象恐惧症是内容明确的恐惧,而不是一种模糊的或浮动性的体验。
特定对象恐惧症所恐惧的对象,可以进一步区分为5个小类,它们是:
(1)动物恐惧(譬如对蛇、老鼠、蜘蛛、宠物、昆虫的恐惧);
(2)自然环境恐惧(譬如暴雨、黑夜、高空、水);
(3)血液-注射-损伤恐惧(晕血、惧怕打针、惧怕伤口或残疾人);
(4)情境恐惧(电梯、封闭空间、公交车、地铁、飞机等);
(5)非典型恐惧(对呕吐、窒息、墙壁、手触碰过的食物等)。
实际上,几乎每一个人都存在不同程度的非理性的对象恐惧,“警觉”和“对危险的防范”几乎是人的天性,譬如,面对一个陌生对象,人的第一身心反应就是“恐惧”和“戒备”。但一般来说,恐惧的程度较轻并且是当事人能够控制的,并不影响当事人的生活。特定对象恐惧症则不同,患者的恐惧(恐慌)常常超出正常范围并做出夸张反应,因而严重影响正常的生活。譬如,对疫情传播的各种非理性恐慌,幽闭恐惧者因为不敢乘电梯而必须爬楼上下班,蟑螂恐惧者见到一个死蟑螂惊恐万状……不一而足。
对于大多数特定对象恐惧症患者而言,选择“逃离”或“逃避可能引发恐惧体验的对象”是其共有的行为反应特征。
评估发现,尽管特定对象恐惧症患者在认知上明白自己的恐惧反应是“非理性的”和“不必要的”,但这并不足以控制或改变当事人的恐惧体验。相反,试图扭转认知观念,造成认知与体验的不一致或冲突,常常会加重恐惧体验或造成症状反弹。道理很简单,导致恐惧的原因是“无意识”的,患者用于证实其“危险存在”的观念或证据,无非是用于支持“恐惧反应”的合理化借口。
不仅如此,患者可能因位“继发性获益”而将恐惧症状部分地维持下去。所谓“继发性获益”是指因症状而导致的后继性好处(包括心理满足),这些“获益”包括获得来自家人和朋友的更多关注,获取来自社会的同情,以及因恐惧症而对他人产生的某些操控感,或者借此逃避应有的责任,等等。
DSM-IV-TR.特定对象恐惧症的诊断标准:
A.存在或者预期对某种特殊物体或场景而出现过度不合理的、显著而持续的害怕;
B.一旦置身于此特殊场景,几乎毫无例外的出现强力的焦虑或惊恐;
C.认识到这种恐惧的不合理性或夸张性;
D.试图避免恐惧场景,或者回避或者在极端紧张痛苦焦虑中忍耐;
E.症状严重影响当事人的正常功能;
F.症状持续时间至少超过半年。
在各种特定对象恐惧症中,尤以“血液-注射-损伤恐惧”的症状表现最为有趣。人群中(主要是女性)有此类恐惧症状者大约占3-4%,她们看到血液或损伤时,就会出现独特的生理反应:开始阶段,心率和血压或迅速升高(这和其他恐惧症表现是相同的);随后,心率和血压又会急剧下降,同时会伴有恶心、头昏和晕倒反应。该恐惧症的另一项特征是有明显的家族遗传性,大约有三分之二的患者有家族史。
对“血压降低”和“晕倒”症状的一个符合进化论解释是:被袭击的个体可能通过晕倒而避免被进一步攻击;假如发生真实的袭击,血压的降低也可以使血液的流失量降到最低,失血进程变缓,有利于保存生命等待救助。
另一个较为常见的特定对象恐惧症是“情境恐惧症”,它的另一个常见名称是“广场恐惧症”,其核心症状是害怕到人多的拥挤的公共场合,并可能进一步延伸为各种丰富的症状表现,譬如:不敢单独外出;害怕单独在家必须要有人陪伴;不敢去人多拥挤的场所譬如会场、剧院、餐馆、市场、商店,或不敢排队等候;害怕使用公共交通工具如火车、地铁、飞机、轮船、出租车等;害怕空旷的场所如旷野、空旷的公园。一旦遭遇这种场合,就会出现恐惧反应。
需要指出的是,“广场恐惧症”可能与“惊恐发作”成为共病,因此,临床上有必要区分“伴随惊恐发作的广场恐惧症”和单一的广场恐惧症。
总之,特定对象恐惧是恐惧症中的一个大类,女性患者较为常见。美国1996年的一项全国共病调查显示,大约有16%的女性和7%的男性在一生中会患有特定对象恐惧症。其中,动物恐惧症的女性占比高达90-95%,血液-注射-损伤恐惧症的男女占比为1:2(数据来源:《异常心理学》第13版205页.上海人民出版社)。
特定对象恐惧症的发病年龄也似乎有规可循,其中动物恐惧症、血液-注射-损伤恐惧症、牙科恐惧症、自然环境恐惧症通常在儿童期就开始发病,而幽闭恐惧和广场恐惧,其发病年龄一般在青春期和成人期。这些统计规律提示,症状的类型与患者的生理发育及心理发展主题之间存在着某种隐秘的关联。
对恐惧症包括“特定对象恐惧”的心理病理研究并不成熟,不同的心理学流派有不同的临床假设。认知行为流派一般从“创伤性经历的条件反射”角度解释恐惧症。精神分析流派则认为,恐惧症体现了对某种“焦虑”的防御,这种焦虑源于被压抑的本我的冲动,或者象征性地表达了“被阉割”的恐慌。
弗洛伊德在1909年发表了“小汉斯”的经典个案,这个案例显示,5岁的小汉斯正是因为压抑了对母亲的欲望以及对父亲的恐惧——作为一种转喻——才发展出了对“马”的恐惧。这一结论的依据是,小汉斯在一次洗澡时和母亲有这些内容的对话:他想在浴盆里面小便并希望母亲触碰他的“小鸡鸡”,但又害怕和妒忌父亲(父亲的阴茎更大),并想杀死父亲,这样一来父亲就不会影响到他和母亲的关系了。但潜意识中,小汉斯又害怕被父亲阉割。症状中的“马”表征了令其感到害怕的父亲,是“父亲”形象的象征化。
将症状作为象征语言(符号)来理解,是解开恐惧症的心理症结的关键。不过,这一分析过程往往并不轻松,需要在心理动力学框架设置中通过分析实践方可获得进展,而不是一个简单的认知领悟过程。
一般而言,询问患者症状的首次发作对分析治疗尤其重要(这一点通常被患者遗忘),搞清楚首次出现恐惧症状的对象及情境要素,有利于达成对症状的准确理解。强调首发因素和事件,是因为“恐惧”和“焦虑”可能是被高度条件化的。例如一个女孩子,在深夜经常发现(看见或听见)父亲虐待母亲,这一情景可能导致她在夜晚只要一听到父亲的车子开进院子的声音,就会感到焦虑或害怕。甚至症状进一步发展为,她只需要一联想到父亲,就会感到恐惧。
就人类心智反应而言,条件化和联想法则并不矛盾,许多“偶发性症状”既是被条件化的,同时也基于当事人对创伤情境的回忆与联想。
在了解特定对象恐惧症患者的首发创伤事件时,要注意区分两种不同的创伤要素,即“物理性创伤”和“情感性创伤”。幼年发生一件令人恐惧的事件,以后变成潜隐记忆保留于无意识,但在这个事件中或事件发生的始末,是否有人为的“情感性创伤要素”推动了患者的力比多固著?对此要进行详细地询问了解。
我举例来说明这个问题。某个患者恐高,是因为他在三岁半时从高处跌落,于是形成了恐高体验。但要区分两种不同的情形:第一种是单纯偶然意外跌落;但也有另一种可能性,他之所以从高处跌落,是因为父母吵架吓坏了他,他为了躲避令人烦躁的争吵而从阳台上跌落下来。前者属于单纯物理性质的意外,而后者则涉及不可忽视的情感元素——对父母争吵的恐惧以及被忽视的怨恨。
精神分析关于恐惧症有一个经典的说法,即:所有的恐惧症,本质都是阉割恐惧。这一论断需要在临床中加以验证。另一项有价值的争议相对较少的说法是:恐惧症很少泛化,但基于联想,恐惧的对象往往具有象征性或获益性。
另外,特定对象恐惧症涉及被患者遗忘的创伤记忆,这些被遗忘的对象、情境以及恐惧体验,是造成症状的无意识核心要件。“催眠暗示疗法”在帮助患者回溯、重构这些早年创伤记忆时,具有重要的临床价值。“暴露疗法”(又称冲击疗法)也是特定对象恐惧症的常用治疗方法,将患者有控制地暴露于引发恐惧的刺激或情境中,对于那些因单纯物理因素引发的恐惧症患者,有显著的疗效。
(南岛/向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