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已经知道,新生婴儿一来到这个世界,便对母体和周围环境具备灵敏的感知觉,胸怀理想、雄心与抱负,并能对来自环境的刺激做出各种有趣的反应。只不过,这是一种本能,或者说是“无意识”的能力,而不是一种有意识的行为。
就意识发展而言,新生婴儿并不具备对环境与对象的主动识别与选择能力,虽然他们告别子宫、经历“痛苦的分娩”而来到了这个崭新而陌生的世界,但在身心感受上却与母亲是一体的,处在“共生”的感觉中。一般来说,我们习惯于将出生后未满4-6个月的孩子视为处于“母婴共生”状态,其中出生后的最初的40天左右,很难看到新生儿对环境的主动反应,所以称之为“新生儿自闭期”或自闭状态。
处在“共生期”的婴儿,他们不能识别自己身体的边界,不知道触碰到的手指是自己的一部分还是妈妈的一部分,不能够识别自己和母亲是两个人,不能将自己与所处的环境区分开来。譬如,吸奶的时候,婴儿对自己的口唇和妈妈的乳头是无法进行认知区分的。所以,“Mamma”这句儿语对婴儿而言,具有多重的而含混的意义:乳头(口唇触觉)、乳汁(味觉)、妈妈(嗅觉及整体肌肤感)等。也许,“Mamma”就指乳房,或者奶瓶,以及一切可以满足他的人或环境。
尽管如此,婴儿却可以依据自己的身心感受做出“好”或“坏”的判断。当母亲将出生未满4-6个月的孩子交给另一个人抱时,一般不会因“认生”而哭闹,更不会有分离反应。只有当这个人“不会抱孩子”而让他们“不舒服”时,或者不满足其吮吸要求时,孩子才会哭闹起来,在稍大的孩子身上我们就很难观察到这种现象,这便是“母婴共生”的一个证据。
在“共生期”,如果孩子得到妈妈的悉心呵护与照顾,就会感到幸福而满足。“舒适的环境”与“即时的满足”所产生的“好感觉”,会让孩子内心产生“全能感”,他们觉得自己“无所不能”——“只要我哭闹发出信号,就能立即得到满足”。有这种体验的孩子,日后他们倾向于信任这个世界,即保持“基本信任”。相反地,如果孩子没有得到母亲的良好照顾,而是受到冷落、拒绝或抛弃,孩子的就会因“坏感觉”而变得孤僻、沮丧、无助及悲凉。这样的孩子,他们的内心是匮乏而空虚的,在日后会倾向于对自己以及对所处的这个世界保持“怀疑”——“我是不好的、无力的;这个世界是悲凉的。”因而选择退缩、回避或抑郁。
因此,对于出生未满6~12个月的孩子,父母应严格遵循以下养育原则:
⑴母婴接触。最好由亲生母亲养育,而不要轻易交给别人或者保姆带养。这不仅是基于责任心的考虑,更主要的原因是母婴之间存在原始而本能的、生理的、情感的连接,这种连接有利于创造母婴共生体验。因此,母婴之间要保持亲密接触,譬如,亲自给孩子洗澡、陪孩子睡觉、注视孩子、逗孩子笑、和孩子说话、搂抱和亲吻孩子,并保持肌肤接触,在孩子的心里注入母爱的“甘露”。在这一阶段,母亲的怀抱是孩子的第一空间,以替代具有自足功能的子宫。只要孩子处于清醒状态,母亲就要尽可能地和孩子在一起,并保持怀抱接触,避免过多依靠婴儿床。
⑵母乳喂养。初乳,即分娩后最初数日分泌的乳汁,为孩子提供了最初生长所需的营养成分。母乳喂养有利于增强孩子的免疫力,适应尚未成熟的消化系统。对婴儿而言,母乳喂养可能的积极影响还包括:减少包括痢疾、下呼吸道感染、中耳炎、湿疹、哮喘等过敏性疾病,一定程度上预防婴儿猝死综合症、胰岛素依赖型糖尿病以及胃肠道感染,对于减少儿童肥胖等问题也有积极帮助。除此之外,母乳喂养更重要的意义,是让孩子在心理感受与经验层面建立信任感与“全能控制”感,最终利于安全感的形成。有一项幼虎的实验:将新生幼虎分为两组,一组由虎妈妈喂养,另一组人工喂养。满一岁之后,第一组的幼虎不仅体格强壮,而且敢于猎杀活物;第二组的幼虎胆小,见到活物便躲得远远的,不敢接近。这一实验结论同样适用于人类。
⑶近亲替代。如果母亲因职业、生理或别的缘由,不能履行全职照料、陪伴孩子的责任,那么到底由谁来代行母亲的功能呢?首选的当然是近亲家属,即与孩子有血缘关系的亲人,如:父亲、外婆、外公、姨妈、爷爷、奶奶、姑妈等。临床观察发现,同等条件下,相对父系而言,孩子母系家族中与母亲的血缘关系较近的人,能够较好地替代暂时缺席的母亲。
⑷安全呵护。给孩子营造一个温馨的小窝、安全的生活空间、稳定的情绪环境,避免他们感受到环境的不稳定、不确定、不可控,是十分重要的。频繁改变居住空间,频繁更换保姆,频繁将孩子易手他人,转来转去,或者将孩子置于过分喧闹、紧张的家庭氛围中,甚至同父母一起过着颠沛流离的“超生游击队”生活,都会给孩子的心灵造成创伤。从孩子出生开始,父母就要避免在孩子面前吵架打架,保持情绪的稳定、轻松、喜悦与包容,是为人父母的起码行为准则。不过请注意,要求环境安全稳定,并不是指刻意控制环境或保持绝对安静。有时候,适当出现的生活噪音反而是有益的,孩子能够感受到父母的存在,有利于促进其安全入睡。
⑸即时满足。对孩子的各种需要(吃奶、排泄、肌肤接触),应尽可能地在第一时间给予满足,这就是即时满足。对于未满半岁的孩子,适当保持相对频繁的喂奶次数,不让孩子挨饿,就体现了这一原则。即时满足的道理虽然简单,但做起来却比较困难,因为实施这一原则的前提,是要依据孩子的哭闹声、情绪和行为来准确判断孩子的需要。如果理解错误,譬如,分明是肚子饿了要吃奶,母亲却让孩子排泄、换尿布,则会导致孩子对母体的不信任。对孩子而言,拥有一位细心敏感、温暖体贴而富有经验的母亲,是十分幸运的事情。
孩子自打来到这个世界上起,就从原始的本能状态逐步转变为具有社会情感的人,他们的面部表情、觉察与感受、倾听与表达、依恋与交往、以及心智的正常发展,均有赖于“共生期”母婴互动所创造的关于这个世界的良好感受。
从母亲方面来说,保持母婴亲密接触,可以有效避免过早的“母婴分离”给母亲角色带来的困难。这里有两个例子可以说明保持母婴接触的重要性。
第一个例子是在以色列,曾有两位产妇的孩子被弄错了,而且这个错误一直持续了两周之后才被发现。医院方面努力想把孩子归还给原来的家庭,但是两位母亲却十分依恋她们现在的孩子,不愿意交换孩子,尽管双方的丈夫都极力希望马上纠正错误。
第二个例子发生在中国成都,一位母亲在医院产下一个女婴,却不幸与另一名产妇的女婴搞混。三年后,母亲发现自己的孩子长得越来越不像自家人了,于是托人到医院查询出生档案等原始记录,结果证实这孩子是当初弄错了。但是母亲并没有声张,而是选择了继续抚养这个孩子,并视为己出。直到孩子长到18岁因精神分裂自杀之后,这位母亲才在心理治疗室声泪俱下地将事情的原委告诉她的心理医生。
尽管我们不能够确切地评估发生在“共生期”的母婴分离事件对母子双方的影响程度,但有一点是肯定的,早期母婴亲子关系断裂,必然给孩子造成终生的心理创伤。譬如,关系断裂可能导致孩子对母亲怀有无意识的怨恨,母亲对孩子则怀有无法表达的愧疚,这种病理性的愧疚心态,促使母亲在以后会试图以各种“补偿”方式去弥补孩子早年的缺失,从而对儿童及青春期成长造成深远影响。
(南岛/黑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