妒忌是一种大家都很熟悉的情绪。在人类的各种情绪中,我们最害怕的情绪之一恐怕就有妒忌,它是一种与“丧失的恐惧”和“被抛弃的屈辱”直接相关的情感与情绪体验。妒忌也包括因为竞争失败导致的一系列痛苦感受。
心理学发现,尽管妒忌现象林林总总,五花八门,但却有“三位一体”的基础,那就是爱、丧失、恐惧。妒忌感受的强度,不仅与丧失某种“价值”有关,也与当事人自身的“内在心理特质”有关。譬如,如果我在竞争中失去了对于我来说有重大价值的东西,而且我本身就是一个有妒忌特质的人,就会感受到强烈的妒忌痛苦。
不过在生活中,有一种类似于妒忌的情绪是“妒羡”,容易与妒忌相混淆。
从本质到表象,妒忌与妒羡是两种完全不同的情感。其明显的区别是,妒忌不会只发生在两人之间,而一定存在于三人之间,它需要第三者的介入,而妒羡恰恰就存在于两人之间,并不需要第三者的介入。举个例子,一个骑自行车的人可能会对开宝马车的人产生强烈的妒羡心理,但这不是妒忌。
值得注意的是,妒羡的人倾向于毁灭对方所拥有的东西,而妒忌的人仅仅在意夺回被别人抢走的东西。所以,与妒忌相比,妒羡是一种更为原始的情感,妒羡所呈现的是破坏性和掠夺性。换句话说,妒忌与“有”有关,而妒羡与“无”有关。
如果你没有(或缺少)对于你来说很重要的东西,而别人却有,你可能就会产生羡慕之情,这是极为自然的情感。但是,如果你因为别人有而自己无,就产生了一种想要毁坏别人的冲动,这就是妒羡。妒羡并不需要第三者的存在。因此,妒羡源于自身的欠缺,与安全感有关。从这个角度说,妒羡也是人类的一种更为阴暗消极的情感。
人们之所以倾向于把妒羡错当成妒忌,是因为这两种情感像孪生兄弟一样密不可分,即:嫉妒当中往往包含有妒羡的成分。而且,妒羡一旦与妒忌合谋,就会表现出难以抑制的破坏冲动。譬如,一个男人发现自己的妻子与自己最好的朋友有染,他不仅会有丧失感而生的妒忌心,而且也会妒羡妻子和他那位“不够哥们”的朋友的成功。
这就解释了一个现象,许多采取破坏性、毁灭性手段伤害“第三者”的事件,往往发生在婚姻(或情感)不忠事件的很久以后,而且大多数都是有预谋的伤害。
和任何负性情感体验一样,妒忌也有“正常”与“反常”之分。其划分标准为:
1. 是否有极端的外显的伤害性行为。任何人在体验到强烈的妒忌时,都不免产生对第三者的伤害幻想,以平息自身的痛苦感。正常妒忌的人会把这种指向“第三者”、“竞争者”或“剥脱者”的伤害冲动控制在自我想象层面,而不会付诸于行动。也就是说,对于大多数人来说,即使妒忌给他们带来了痛苦和悲伤,但却止于一种内心体验,而不会越过界限发展成为暴力或其他极端攻击行为。
2. 是否可以表达妒忌所产生的内心痛苦。正常妒忌的人必然会体验到痛苦并倾向于采取合适的方式表达痛苦,而反常的妒忌人则由于心理“隔离机制”而体验不到这种痛苦,即使体验到这种痛苦,也会压制痛苦的表达,这种情况叫着“病理性容忍”。病理性容忍虽然从表面上看不会伤害别人,但是,长期处于这种状态的的当事人,必然会因压抑而出现各种身心疾病。也就是说,病理性容忍作为一种隐讳的妒忌反应,至少是以伤害妒忌者自己为代价的。
3. 妒忌是基于事实还是基于想象。大多数情况下,反常妒忌几乎完全起因于当事人的想象而缺乏实际依据。有一位男人,怀疑自己的妻子有外遇,他不断地试探、监视和跟踪她,半夜起来偷偷查阅妻子的手机通话记录和短信信息,检查妻子的手袋和衣物,试图发现蛛丝马迹。尽管妻子不断被证明是清白的,他仍然怀疑妻子对他不忠,并不止一次地攻击与他妻子有工作接触的异性,沉浸在巨大的痛苦中难以自拔,由此陷入妄想性妒忌之中。
用弗洛伊德的话说,一种妒忌反应看起来越是“起因于实际的情境”或“与环境相称”,它就越是“正常”的。
控制或消除自己的妒忌心理,首先要对自己的妒忌反应做出评估,看看是否属于正常范围。如果属于反常妒忌,应及时寻求心理咨询帮助。
对于正常的妒忌,首要的选择是找个处事冷静而客观的亲人或朋友,将自己的困扰和痛苦一吐为快,达到舒缓的目的;当发现别人比自己做得好,比自己有能力时,比自己更受重视和信任时,不要过多考虑别人是否超过了自己,而是从别人的成绩中找出自己的差距所在,从而在工作和日常生活中学会借鉴别人的经验和方法,提升自己。
(本文来源:南岛精神分析网)